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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室的同仁因有人對茂伯的仙逝有不同見解,


便與部份網友發生是否尊重往生者的爭辯,


最後咱那位同事忍不住他的偏執而在網路上罵他一句~『白目』!


結果在上週收到警察局的通知函要求前往員林做筆錄,


理由是有人告他 「毀謗」!


1/20當天為這事他要請假北上,


感覺這事還真是有點瞎耶….!!


連這種事都會發生其它的事就多看一下保平安呗~!


Martin Lin




避免上當...一定要看,否則大條了!


1:


這是真的!我在南崁華南銀行有遇過,就是一個歐巴桑很像農婦,


還包著頭巾,跟我說她不識字,要我幫她提款,我覺得很奇怪,


但又不忍拒絕,於是就跟她比怎麼操作,我就先走了。後來發現


她錢也沒領,人就走了,大家還是要提高警覺!


2:


我在清大附近有遇過類似情形,要我幫忙提錢.... 我說我在一


旁口頭教導她,怎麼按,結果歐巴桑就走了


3:


今天經過一棟大樓,門口有一提款機,有一個阿伯,一直看著我


走過他身邊,突然叫住我,拿一張提款卡,要我幫他在大樓門口


的提款機領錢,他說他不識字,我回答我無法幫你領,我說我去


叫警衛伯伯幫你。


結果,他就回答我說不用了,繼續找路人幫他領錢。


朋友們要記住!


提款機可是有攝影機耶,萬一他說我搶劫或是偷他的提款卡,甚


至他的卡片是偷來的,幫他領錢,反而在提款機留下影像,絕對


會讓你百口莫辯!


會怕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因為已有同事上當,目前仍官司纏身。


顯然這是詐騙集團在找替身了!


P.S.


法律規定:幫助犯;無論事先知情或事先不知情只要有幫助犯罪的


事實,都成立幫助犯的罪名。


中華民國刑法:


第30條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,為幫助犯。雖他人不知幫助


第31條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之情者,亦同。


幫助犯之處罰,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。


錄影機錄到了,您幫詐騙集團領錢,那麼,您就是詐騙集團


的車手(領取詐騙所得鈔票的人)啦!


~~ 用力給它傳出去


務必把握好給錢的時間,否則性質不同,處理結果迥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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