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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此偏好與習慣的人要小心囉…..


看看啥是鞭刑(Corporal Punishment) ~~!! 


http://mymedia.yam.com/m/2918549
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EOi9NYWR_8A


Martin L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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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社 /  2011/03/25


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、黃名璽台北25日電)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表示,性侵害犯罪必須從心理與生理層面來探討化學去勢問題,生理上用藥物可解決,但很多犯罪者是心理問題,化學去勢與否,法務部還在評估中。


曾勇夫上午在立法院接受無黨籍立委康世儒質詢時,做上述表示。康世儒希望法務部能夠考慮,對性侵害犯罪者化學去勢,以及效法新加坡執行鞭刑。


曾勇夫表示,對於是否執行化學去勢,法務部內部已經做過一段時間的研討,請教過很多專家,並且從生理與心理兩方面來探討。他表示,就生理方面來說,生殖器官用藥物除掉就可以解決。


曾勇夫說,但性犯罪常常超越單純性慾發洩的生理層面,往往是心理層面問題,例如性變態、報復等,且很多實例來看,性侵害不只是性器接觸,還可能用手指或其他工具性侵,因此部分人士認為,單純化學去勢效果有限。


曾勇夫說,法務部對於化學去勢還沒有下最後決定,各方面都還在評估、聽取意見中。


對於鞭刑問題,曾勇夫表示,雖然新加坡治安維護有所成效,但多數國家不採行,法務部開過的公聽會,贊成者也是少數。最後在康世儒要求下,曾勇夫答應在3個月內,對於化學去勢與鞭刑問題,表達法務部的立場。


此外,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詢問,有關國中女學生遭性侵累犯殺害,可能涉及公務員怠忽職守,行政院長吳敦義對國家賠償的看法?吳敦義說,聲請國賠有一定程序,尊重家屬決定;聲請國賠有受理機關,有責任處理國賠聲請案件。在國賠事件沒有聲請與審核前,站在行政院立場,不宜遽然認為誰有疏失,否則不就讓雲林縣政府有被聲請國賠義務?應由受理機關依法審核。


http://times.hinet.net/times/article.do?newsid=4868259&option=politic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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