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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小事情但算重要~!

日常生活當中應該碰過這種事, 不管是被吵或可能吵到別人….

總之凡是多替人想想, 多自我節制, 一切都ok….

Martin L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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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 /  2011/03/24

花大錢買豪宅卻不得安寧,桃園縣一名王姓男子因為樓上住戶就讀大學的兒子經常在深夜踱步、搬東西,讓他跟太太被吵到快瘋掉,長期失眠,忍了3年之後終於受不了,向法院提告,開庭時,找來社區管理員作證,證明樓上鄰居在半夜的確噪音不斷,現在桃園地院罕見做出判決,這戶半夜時常出現怪聲音的陳姓一家,必須賠償給樓下鄰居13萬元。

搬動家具不小心製造的的聲響,不管何時聽都讓人都不舒服,如果每天凌晨都被迫聽到類似的聲音,更是一種折磨。社區管委會總幹事:「因為就是他們等到我們進去,只能去看(勸導),但是這是人家家裡,我們也不方便,只能說打電話去提醒他說,有人在反應而已。」 一名經營工廠的王姓男子3年前花大錢,搬進桃園市的豪宅社區,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,他說樓上陳姓住戶的兒子,幾乎每天晚上9點到凌晨1點的時候,都會在樓上踱步、跳躍和搬東西,製造大量的噪音,讓他們幾乎每天都睡不好,長期下來,甚至必須靠吃藥才能入眠,多次向陳家反映,還是沒有改善,只好一狀告上法院。

桃園地方法院庭長徐培元:「那我們法院審理的結果,認為主要是被告常常在深夜發出聲響,被告這點也不否認,這個案子後來經過判決以後,經過上訴,我們民事庭合議庭認為上訴沒有理由,把它駁回,所以整個案子已經確定。」 遭到指控的陳家說,兒子還在唸大學,白天上課,晚上看電視、打電腦,去年也已經把家裡的椅子腳加裝防噪音墊,拖鞋改用軟海綿底材質,家具也都固定無法移動,並且表示會多約束兒子行為,展現改善誠意。

不過由於陳家兒子在審理過程中,承認經常跑步、搬桌椅等等,因此法官認定樓上住戶確實造成樓下不得安寧,判決必須賠償13萬元。

http://times.hinet.net/times/article.do?newsid=4860973&isGraphArticle=true&option=society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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