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賽名稱:2011全國鐵騎挑戰太平山
比賽日期:2011年6月5日(星期日)
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於5月25日止
報名費用:新台幣800元
比賽項目:自行車(限公路車、登山車)
賽事性質:挑戰賽
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宜蘭縣政府
主辦單位:宜蘭縣蘭陽單車休閒健身會
協辦單位:宜蘭縣議會、林建榮立法委員服務處、田秋堇立法委員服務處、
宜蘭縣政府警察局、宜蘭縣警察局三星分局、宜蘭市公所、大同鄉公所、
宜蘭縣蘭陽救援協會、宜蘭縣自行車同業公會、宜蘭縣鐵人三項鐵人協會、
宜蘭縣攝影協會、宜蘭縣羅東鎮體育會單車委員會。
贊助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宜蘭市公所、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、
台灣電力公司、 捷安特(含技術支援)。
會場地點:大同鄉樂水運動場集合、出發及頒獎
限定名額:不限定
比賽項目
限使用標準彎把公路車;禁止裝設休息把!禁用計時車牛角把、禁止裝設立
車支架、火箭筒,全封閉式之碟輪、刀輪亦不可使用
分組
公路車 公路車男子組
RM15:15-19歲,民國85-81年(含)出生者(1996-1992)
RM20:20-29歲,民國80-71年(含)出生者(1991-1982)
RM30:30-39歲,民國70-61年(含)出生者(1981-1972)
RM40:40-49歲,民國60-51年(含)出生者(1971-1962)
RM50:50-59歲,民國50-41年(含)出生者(1961-1952)
RM60:60歲以上,民國40年(含)以前出生者(1951以前)
公路車女子組
RW30歲以下,民國70年以後出生者
RW30歲以上,民國70年以前出生者
登山車 限使用平車把手,26*1.5(含)以上之外胎
登山車男子組
MM15:15-19歲,民國85-81年(含)出生者(1996-1992)
MM20:20-29歲,民國80-71年(含)出生者(1991-1982)
MM30:30-39歲,民國70-61年(含)出生者(1981-1972)
MM40:40-49歲,民國60-51年(含)出生者(1971-1962)
MM50:50-59歲,民國50-41年(含)出生者(1961-1952)
MM60:60歲以上,民國40年(含)以前出生者(1951以前)
登山車女子組
MW30歲以下,民國70年以後出生者
MW30歲以上,民國70年以前出生者
報名期間及費用:
(一)、即日起至於5月25日止,每人報名費新台幣800元(費用包括太平山入
園門票、晶片計時系統、保險、活動紀念品、完賽證書、完賽獎牌、
飲水補給、午餐【地方風味餐】);請至www.wesport.tw網站線上報名
並使用WEB-ATM, 7-11 ibon,全家famiport付款完成方為完成報名手續,
6月4日下午14:00至17:00,可先至羅東鎮公所,領取晶片及報到物
品。
(二)、未填寫選手參賽志願書者,視同未完成報名不予參賽。
本活動採自我挑戰性質,非正式比賽
(一)、男子各組取前六名,頒發獎牌。
(二)、女子各組取前六名,頒發獎牌
(若各組報名人數不足十人,兩組合併比賽)。
(三)、於規定時間內完賽選手皆可獲完成證書、完成獎牌。
上午5:30至6:30報到、領取資料,06:30檢錄、競賽說明,
07:00鳴槍出發。
(一)、補給點及關門點:白嶺(約去程20Km,上午10:00時關站)提供飲水、
小麵包、香蕉。
(二)、終點:太平山見晴觀景台;於太平山停車場提供飲水、小麵包。
(三)、頒獎點(起點):大同鄉樂水運動場,提供飲水、午餐【地方風味
餐】。
活動路線:
樂水運動場(宜51線)->宜專1線->終點太平山見晴觀景台
(關門時間為中午11:30時)
沿途連續上坡,全長約28Km,自海拔約100餘公尺爬升至海拔1900餘公尺,
詳如活動線路圖
(補給點:白嶺,約去程20Km,上午10:00時關門)。
為保障車友安全,未在時間內抵達關門點之車友,將勸導車友原路折返。
(一)、參加挑戰賽選手一律戴安全帽、著自行車服裝(騎乘小輪徑車及未戴安
全帽者不得參賽)。
(二)、本活動為自我挑戰性質,依國際慣例故無交通管制,競賽沿線隨主集團
實施單向動態管制,嚴禁參賽者跨越雙黃線逆向騎乘,如發生意外由選
手自行負責!活動行進時有前導車引導,選手不得任意超越。
(三)、活動當天上午5:30時至6:30時假大同鄉樂水運動場,辦理報到並領取
號碼貼紙等資料。
(四)、未克參加領獎者可請人代領,賽後將不另行補發獎項。
(五)、無參賽標示者,不得混雜於競賽車隊中以維護安全。
(六)、有高血壓、心血管疾病、心臟病、糖尿病、癲癇症、氣喘等疾病者,不
適合參加本賽事活動。
(七)、賽事過程中如有身體不適、請立即休息或停止比賽,切勿超出個人身體
負荷。
(八)、報名繳費後不克參加活動者,恕不退費(報名繳費後,一律會發給報名
費所列紀念品)。報名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,逾時者本會恕不負責。
(九)、大會投保一百萬公共意外責任險及每人五萬元傷害醫療平安險,如需更
高之保額,請自行投保;大會投保之公共意外險,自負額2,500元(如意
外就醫者,請務必索取正本診斷書及收據);本會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
醫療救護,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,公共意外險只承
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(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保險契約為準)。
(十)、 賽前如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,主辦單位考量選手安全,有
權宣布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,選手不得有異議或要求退費。
(十一)、號碼晶片貼紙每人1張,請勿摺疊以免損壞感應天線,請貼於安全帽前
方,張貼號碼晶片時請保持安全帽乾燥,避免號碼晶片貼紙於騎乘過
程中脫落遺失。
備註:
(一)、競賽所發生之問題,請於賽後20分鐘內,以書面資料連同保證金1000
元,請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,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
決。
(二)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。
(三)、參加選手已保證自身身心健康,志願參加比賽,並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
之競賽規程及主辦單位於賽前所公告之比賽相關資訊,且同意亦保證遵
守大會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事項,對於選手在競賽中需自行負擔的危險
性及責任已有一定的認知與了解,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,選手自身
願負全責,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,並同意活動畫面提供大會無償使
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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